为实现政务领域良好信用环境,加快推进政府诚信建设,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,市委编办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:
一、服务态度承诺:立足部门职责,在日常工作中对各类单位和服务对象文明礼貌、热情周到,增强责任意识,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,坚持急事急办、特事特办,能办的事及时办理,不能办的事耐心解释,力争做到便民利民、高效服务。
二、规范审批承诺:规范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,压缩审批前置要件及时限,做到一不拖、二不卡、三快捷。
三、廉洁自律承诺:严格执行“中央八项规定”和省委、市委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,强化自律意识,严格落实责任追究,确保本办风清气正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机构编制业务工作一同部署、一同落实、一同检查、形成一级抓一级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。
承诺方:中共兴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1441481007229262B
法定代表人:李广青
监督电话:3338816
中共兴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2020年10月29日